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一人不漏”,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
一是提高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制定印发了《贺州市民政局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贺州市财政局 贺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贺州市统计局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贺民规〔2020〕1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拟从现行的每人每年437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5200元,确保所有县区农村低保标准稳定高于国家、自治区脱贫摘帽标准,让更多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能够纳入低保范围。
二是持续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今年全市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按10%以上的增幅提标,适当拉开ABC档次的补助金额,其中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A档低保对象年补助水平达到4000元以上,对纳入低保的极度贫困户低保金每人每月额外增加20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脱贫攻坚进程和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相适应。
三是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当月审批当月发放。对于已经享受低保、孤儿保障、特困供养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对象,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批金额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4000元。
截止3月底,全市纳入农村低保42200户13901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5873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占低保对象68.97%,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9406.001万元。(钟宝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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