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桂政发〔2015〕2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5〕49号)要求,市住建局对在办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
本次清理共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或转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14项。
清理工作完成后,市住建局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管理区)住建局(建设局)做好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已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得自行扩大行政权力,不得以任何借口实施审批或变相审批。要求相关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审批事项调整到位、承接到位、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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