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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2023/06/20 城事通编辑部 1.4w 阅读 262 点赞 查看原文

一、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侵权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二、被主人遗弃的动物咬伤人怎么处理?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三、第三人过错导致的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温馨提示: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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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