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全国多地出现的缴存人利用虚假的购房合同、产权证、购房发票等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贺州市公积金中心采取“事前防范、事中审核、事后严处”的措施,对骗提住房公积金者进行严查严办,力争从源头上遏制潜在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运行安全。
一、事前防范。一是建立规范的提取审批流程。合理设置提取审批岗位,提取审批流程为“初审录入——复核审查——负责人审批”,每一笔提取业务必须经过三个人层层把关,从工作流程上避免住房公积金骗提现象出现。二是加快建立信息核查、协查机制,努力做好与房屋登记部门、民政局、人社局、税务、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信息查询比对工作,做好预防和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
二、事中审核。一是加大对提取业务窗口的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窗口一线工作人员甄别真伪材料的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审核申请材料,通过综合分析判断申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二是提高工作人员责任心,对有疑问的材料提高警惕,通过税务系统、房产系统、人民银行、房地产开发商等多方查证,核查申请材料真伪。三是加大业务稽核力度,提取科审批完成后,再由稽查科对每一笔业务要件进行核查,不放过任何一起骗提行为。
三、事后严处。针对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通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提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一经核实,立即要求提取人清退骗提款,并对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冻结,自其骗提款清退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提取。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对各种骗提行为和个人予以曝光,形成对当事人的社会压力;以及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过司法部门打击,进而保障住房公积金得到合理合规使用。 (提取科 夏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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