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1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2016/01/24 城事通编辑部 1.3w 阅读 75 点赞 查看原文

贺金管报〔2016〕3号

签发人:罗  政

贺州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

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住建厅的精心指导下,我中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自治区稳增长工作部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契机,创新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建制扩面年、服务质量上台阶建设年、送政策上门服务年、业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年”四个年活动,严格规范管理、用活惠民政策、强化政策宣传、提供优质服务,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发展迅猛,归集、提取、信贷、增值收益等主要业务指标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并实现大幅度增长,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有力推动了我市去库存工作开展,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的完美收官。

一、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市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人数83,417人,完成年度计划84,630人的98.57%,同比增加2,372人,增长2.93%,是2010年的1.34倍;参加率为89.65%。实际缴存职工81,094人, 同比增加2,621人,增长3.34%。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90,954.4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69,400万元的131.06%;同比增加27,042.69万元,增长42.31%;是2010年的2.67倍。截止2015年12月底,缴存总额405,281.4万元,同比增加90,954.41万元, 增长28.94%,是2010年的4.71倍;缴存余额217,965.23万元,同比增加39,070.99万元,增长21.84%,是2010年的2.53倍。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51,883.4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35,000万元的148.24%,占当年缴存额的57.04%;同比增加19,910.75万元,增长62.27%;是2010年的3.75倍。截止2015年12月底,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187,316.17万元,占缴存总额的46.22%,是2010年的3.65倍。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全市共为2,751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8,276.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45,000万元的129.5%;同比增加17,688万元,增长43.58%,是2010年的3.27倍。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51,110.81万元,同比增加,58,276.4万元,增长30.22%。贷款余额167,287.38万元,同比增加41,024.28.万元,增长32.49%,是2010年的3.13倍。占缴存余额比例(个贷率)为76.75%,同比增加6.17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额1.48万元,逾期率为0.009‰。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015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为5,993.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3640万元的164.65%,同比增加2,728.59万元,增长83.57%,是2010年的5.25倍。收益率3.02%,同比增加1.02个百分点。

二、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主要特点

(一)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持续增长,非公经济组织成为新开户的增长点。

1.从缴存单位分析。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市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缴存单位1,739个,同比增加132个,增长8.21%。分区域看,市本级(含八步区)672个,增长10.71%,占缴存单位的38.65%;钟山259个,增长8.82%,占缴存单位的14.89%;富川347个,增长5.15%,占缴存单位的19.95%;昭平315个,增长5%,占缴存单位的18.11%;平桂146个,增长10.61%,占缴存单位的8.40%。分结构看,行政机关426个,增长0.39%,占缴存单位的24.50%;事业单位776个,增长2.78%,占缴存单位的44.6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57个,增长5.76%,占缴存单位的14.78%;城镇集体企业7个,与上年持平,占缴存单位的0.40%;外商投资企业22个,增长10%,占缴存单位的1.2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205个,增长65.32%,占缴存单位的11.79%;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增长60%,占缴存单位的0.46%;社会团体23个,增长4.55%,占缴存单位的1.32%;其他15个,增长7.5倍,占缴存单位的0.86%。

2.从缴存职工分析。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市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缴存职工83,417人,同比增加2,372人,增长2.93%。分区域看,市本级(含八步区)40,303人,增长2.83%,占缴存人数的48.32%;钟山12,382人,增长2.58%,占缴存人数的14.84%;富川10,689人,增长3.27%,占缴存人数的12.81%;昭平10,755人,增长0.56%,占缴存人数的12.89%;平桂9,288人,增长6.27%,占缴存人数的11.13%。分结构看,行政机关职工17,998人,增长8.46%,占缴存人数的21.58%;事业单位职工37,517人,增长3.54%,占缴存人数的44.98%;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5,295人,下降5.78%,占缴存人数的18.34%;城镇集体企业职工649人,下降0.46%,占缴存人数的0.78%;外商投资企业2,769人,增长 2.17%,占缴存人数的3.3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职工7,734人,增长25.37%;占缴存人数的9.27%;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1,195人,增长19.02%,占缴存人数的1.43%;社会团体160人,增长595.65%,占缴存人数的0.19%;其他100人,占缴存人数的0.12%;。

3.从增长因素分析。今年以来,我中心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年”活动,特别是把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创新工作理念,依靠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受委托银行等力量来推动了非公经济组织建制扩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全年新增缴存单位149个,其中:行政机关14个,事业单位21个,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4个,外商投资企业2个,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8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社会团体1个,其他13个;新增缴存职工1797人,其中:行政机关268人,事业单位255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93人,外商投资企业47人,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928人,民办非企业单位8人,社会团体1人,其他97人。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大幅增长,突破9亿元大关,达到90,954万元。

1.从区域状况分析。2015年,市本级(含八步区)归集额43,476.84万元,同比增加9,925.01万元,增长29.58%,占全市归集额的47.80%,;钟山16,861.88万元,同比增加7,573.61万元,增长81.54%,占全市归集额的18.54%;富川8,751.74万元,同比增加3,393.54万元,增长63.33%,占全市归集额的9.62%;昭平11,707.12万元,同比增加3,136.69万元,增长36.59%,占全市归集额的12.87%;平桂10,156.83万元,同比增加3013.84万元,增长42.19 %,占全市归集额的11.17%。

2.从结构因素分析。2015年,行政机关归集额24,076.30万元,同比增加16,510.35万元,增长218.22%,占全市归集额的26.47%;事业单位归集额40,690.39万元,同比增加8,131.96万元,增长24.97%,占全市归集额的44.7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9,828.66万元,同比增加169.86万元,增长8.64%,占全市归集额的21.80%;城镇集体企业680.11万元,同比增加284.94万元,增长72.11%,占全市归集额的0.75%;外商投资企业2,137.45万元,同比加296.66万元,增长16.12%,占全市归集额的2.3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2,584.91万元,同比增加296.66万元,增长12.96%,占全市归集额的2.84%;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956.59万元,同比增加385.96万元,增长67.64%,占全市归集额的1.05%。

3.从增长因素分析。一是工资增长促使缴存基数不断提高。2015年,由于工资结构调整,职工工资上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当年归集64,766.69万元,同比增加24,642.31万元;二是县区当年财政补助住房公积金落实到位。截止12月底,全市三县两区共拨付到位2015年度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13,245万元,占当年归集额的14.56%。三是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工作进一步落实。截止12月底,全市补缴2014年绩效奖、工资结构调整增资部分以及第13个月工资住房公积金3,850万元,占当年归集额的4.23%。四是县区财政补缴2014年以前欠缴住房公积金11,856万元,占当年归集额的13.03%。五是新增建制单位149个新增缴存额690.16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额飞速增长,突破5亿元大关,达到51883万元。

1.从区域状况分析。2015年,市本级(含八步区)提取额31,674.54万元,同比增加11,384.36万元,增长56.1%,占提取总额的61.05%;钟山7,240.99万元,同比增加3,634.75万元,增长100.79%,占提取总额的13.96%;富川3,485.59万元,同比增加1,203.13万元,增长52.71%,占提取总额的6.72%;昭平4,957.35万元,同比增加1,355.22万元,增长37.52%,占提取总额的9.55%;平桂4,524.95万元,同比增加2,181.66万元,增长107.36%,占提取总额的 8.72%。

2.从提取人数增长分析。2015年,全市提取人数19,515人,同比增加6,469人,增长49.58%。其中:市本级(含八步区)11,014人,同比增加4,518人,增长69.55%;钟山2,938人,同比增加240人,增长8.89%;富川1,363人,同比增加408人,增长42.72%;昭平2,039人,同比增加349人, 增长20.65%;平桂2161人,增加954人, 增长79.03%。

3.从住房消费类提取分析。实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缴存职工购建自有产权住房不论房屋套数及贷款次数,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如余额不足可提取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分别从7月1日和9月1日进一步放宽租房提取条件和实施装修提取具体办法。截止12月底,全市偿还住房贷款、购建住房、大修住房、租赁住房等住房消费类提取额40,992.56万元,同比增加18,720.03万元,增长84.05%,占提取总额的79%。其中:偿还住房贷款提取8,157人,同比增加2,311人,增长39.53%,提取金额17,120.25万元,同比增加5,986.9万元,增长53.77%;购建住房提取4,934人,同比增加2,427人,增长96.81%,提取金额21,381.81万元,同比增加10,259.71万元,增长92.25%;租赁住房提取2,045人,金额1,402.26万元;装修住房提取218人,金额1,026.65万元。

4.从非住房消费类提取分析。2015年全市离退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辖区外转移、重大疾病、死亡等非住房消费类提取额10,890.86万元,同比增加1,190.72万元,增长12.28% ,占提取总额21%。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是非住房消费类提取的主要增长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销户1,725人,同比增加1,174人,增长213.06%,提取金额2,432.96万元,同比增加1,523.85万元, 增长了166.89%;重大疾病、享受低保、死亡提取257人,提取金额655.62万元,同比增加212.48万元,增长44.94%。

(四)贷款发放先抑后扬大幅增长,突破5亿元大关,达到58,276万元。

1.从区域状况分析。市本级(含八步)放贷额39,822.4万元,同比增加18,246.7万元,增长32.34%,占贷款总额的68.33%;钟山8,136.4万元,同比增加5,572.3万元,增长74.59%,占贷款总额的13.96%;富川4457.1万元,同比增加2,453万元,增长113.55%,占贷款总额的7.65%;昭平5,860.5万元,同比增加4,198.7万元,增长56.19%,占贷款总额的10.06%。

2.从住房公积金放款进度分析。上半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量同比呈下降趋势。下半年,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以及市、县两级楼盘逐步竣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增量逐步显现。特别是9月份以来,日均受理量占新政实施前的56%;尤其是12月份贷款发放增长较快,当月发放贷款额达18,825万元,创历史新高。

3.从实施新政支持住房消费分析。随着国家、自治区出台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市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住房需求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一是放宽贷款申请条件。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要求从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放宽到6个月,并执行首次、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20%的最低首付比例,贷款发放回升明显。二是提高贷款最高额度。6月29日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首次28万元、二次25万元统一提高到30万元。从10月8日再次调整最高额度,提高到35万元,今年已有149户缴存职工,享受此项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贷款4,975.4万元。三是全面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外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辖区内购买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凭缴存地的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在我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今年为75户异地缴存职工发放贷款1,811.2万元,支持职工的住房消费。

4.从支持保障性住房分析。2015年,我市进一步加大单位集资建房、危旧房改造、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贷款力度,促进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不断提升缴存职工的满意度和幸福感。2015年,向398户职工家庭购买钟山监狱集资房、平桂金水湾花园、市光明花园、昭平县公路局集资房、昭平森林消防队等保障性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845万元,占2015年贷款总额的10.03%,充分彰显出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政策优势,更好地解决了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难题,实现住有所居。

5.从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占有率分析。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0.5%,位居全市商业银行之首。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占全市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金额的55.37%,其中:中国银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15,383万元,占本行发放住房贷款金额65%;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委托发放贷款19,132万元,占本行发放住房贷款金额44.84%;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委托发放贷款11,739万元,占本行发放住房贷款金额74.52%;农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委托发放贷款11,909万元,占本行发放住房贷款金额51.51%。同时,今年发放新建商品房贷款2,259户,占贷款总户数的82.09%;金额50,500万元,占贷款发放量的86.62%,其中首套自住或改善型住房面积在90(含)平方米以下占4.8%,90-144(含)平方米占46.9%,住房公积金贷款成为缴存职工的首选。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水平较低,保持低逾期率,确保了贷款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2015年,全市收回住房公积金贷款17,252.13万元,同比增加3467.66万元,增长25.36%。其中:市本级(含八步区)12,050.25万元,同比增加2,972.14万元,增长32.74%;钟山2,562.36万元,同比增加390.01万元,增长17.95%;富川1267.31万元,同比减少68.78万元,下降5.14%;昭平1372.21万元,同比增加174.29万元,增长14.54%。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额为1.48万元,逾期率为0.09‰,低于自治区考核指标万分之3的要求,也远低于同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不良率,总体处于较低风险水平,贷款风险控制良好。  

(六)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大幅增长,突破5000万元大关,达到5994万元。

1.从区域状况分析。2015年,市公积金中心切实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合理调剂资金,调整存款结构,保证了资金效益最大化,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大幅增长。市本级(含八步区)3,112.02万元,同比增加1,077.92万元,增长52.99%;钟山810.41万元,同比增加365.75万元,增长82.25%;富川723.24万元,同比增加383.26万元,增长112.73%;昭平825.56万元,同比增加567.62万元,增长220.06%;平桂522.27万元,同比增加364.04万元,增长193.40%。

2.从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分析。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8,389.85万元,同比增加1,638.39万元,增长24.27%,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2,320.44万元, 同比增加778.98万元,增长50.54% ;增值收益存款利息330.68万元,同比增加226.62万元,增长217.76%;贷款利息收入5,697.26万元,同比增加610.42万元,增长12%;其他收入41.47万元,同比增加22.37万元,增长117.21%。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定期存款利息大幅增长。由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款结构,1年以下住房公积金存款5400万元,占住房公积金存款12.43%,1年以下住房公积金存款同比减少29,902万元,利息减少626.72万元; 2年以上住房公积金存款38,050万元,占住房公积金存款87.57 %,2年以上住房公积金存款同比增加29,450万元,利息增加1405.7万元。二是贷款利息收入增加。在贷款率下调的情况下,由于存量贷款12,188笔,同比增加1,898笔,贷款余额167,287.38万元,同比增加41,024.28元,增长32.49%。

3.从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分析。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支出为2,396.35万元,同比减少1,090.2万元,下降31.27%,其中:公积金利息支出2,110.4万元,同比减少1,101.45万元, 下降34.29%;贷款手续费282.66万元,同比增加9.97万元,增长3.66%;其他支出3.28万元,同比增加1.28万元,增长63.89%。支出增减的主要因素:一是央行调整利率因素。由于央行调整利率,计提的职工公积金利息大幅下降。二是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增长。随着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增加,委托贷款手续费也随之增加。三是住房公积金银行业务量增大。由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信贷业务的增加,银行手续费也相应比往年上升。

(七)住房公积金现金流收大于支,资金流动性良好,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安全平稳运行。

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入126,237.39万元,同比增加48,541.2万元,增长62.47%,其中:归集90,954.41万元,暂存款18,030.85万元,回收个人贷款17,252.13万元;资金流出110,159.82万元,同比增加37,598.75万元,增长51.81%,其中:提取51,883.42万元,发放个人贷款58,276.4万元;资金净流入16,077.57万元,资金流动性良好,为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实施提供了资金保证,确保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转。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公经济组织建制率依然不高。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市共有514家企业(含国有企业)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仅占全市建制单位的29.56%。从企业总数看,目前,全市工商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共10,671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仅占企业总数的4.82%。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看,目前,全市共有规上企业187家,仅有42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占规上企业总数的22.5%。以上数据说明我市非公经济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不容乐观,还有更多的中小企业游离在制度之外,还存在着实施难度大、覆盖面低、有法不依等情况。

(二)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我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负担薪酬的编外聘用人员1,893人,但目前仅有极少部分单位为编外聘用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多数编外聘用人员没有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带来的实惠。同时,我市出台的《贺州市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也未将编外聘用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符,影响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县(区、管理区)财政欠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工作有待继续落实。2015年,在市、县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三县二区财政欠缴住房公积金补缴工作取得了重大成绩,已经补缴22,889万元,其中钟山、富川两县已经全部消化2014年度以前财政欠缴数。截止2015年底,全市还有3个县区财政欠缴2013年度以前住房公积金共计1.22亿元,其中:八步区5,400万元,昭平县4,500万元,平桂管理区2,300万元。根据2015年市公积金管委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八步区、昭平县、平桂管理区务必在2016年内全部消化解决。

四、2016年主要业务指标计划和工作思路

2016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主要业务指标预期目标为:新增缴存单位160个,增长7%;缴存职工达86,210人,增长3%,参加率达92.65%;归集额98,250万元,增长8%;提取额55,000万元,增长6%;贷款额60,000万元,增长3%,个贷率保持在75%以上;增值收益6,200万元,增长3%,增值收益率为3%。主要工作思路是:

(一)始终把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市公积金管委会决策机制作用,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年”活动,要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心、支持、重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继续狠抓财政补助当年到位和历年欠缴部分到位工作;依托各行业主管部门、商会和各受委托银行,积极推进非公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建制扩面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系。力争10%非公经济组织、30%民办非企业单位、4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力争50%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力争八步、昭平、平桂三县区全部消化解决2013年度以前财政欠缴住房公积金数额。

(二)始终把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深入开展“业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认真执行《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完善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工作标准、风险控制和监管措施;归集、支取、信贷、财务、联名卡等业务做到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杜绝骗提、骗贷现象;加强对管理部的授权管理,定期进行稽核检查;强化内部稽核,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资金零余额管理制度,科学调度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全年业务工作差错率为0,业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始终把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稳增长、稳经济、去库存工作部署,切实把落实好、利用好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作为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力度,扩大提取使用和贷款发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住房建设的功能,充分释放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入开展“服务质量上台阶建设年”活动,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改善工作条件环境;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为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四)始终把提高业务信息系统网络化水平作为重要支撑。全力推进业务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工作,力争2016年6月底前完成测试工作并尽快全面投入使用,进一步提高市公积金中心的技术服务水平,满足缴存职工开展信息查询、身份确认、提取转账、信息提示、连接业务等需求;继续抓好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工作,提高“长城”公积金联名卡在市本级、八步区和平桂管理区的使用率,完成钟山、富川、昭平三个县“金穗”公积金联名卡的发行使用工作;切实抓好业务系统、网站及办公设备的维护,确保信息系统数据安全和完整。

(五)始终把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保障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力度,树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继续加大对应建未建单位的催建工作,通过上门宣传,与单位负责人、职工面对面交流等方式,督促未建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继续加大对应缴未缴单位的催缴工作,及时电话催缴、上门催缴、发放《限期缴存通知书》,加强对欠缴单位的跟踪督促,做到应缴尽缴;对发出《限期缴存通知书》仍逾期未缴的缴存单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系建设。

(六)始终把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作为日常工作。深入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年”活动,利用中心网站、电台、电视台、报刊、新闻网、“微科普”等宣传渠道,通过定期到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场主题宣传活动等方法,采取印制宣传册、宣传单以及制作宣传板报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群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影响力,引导缴存职工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带来的红利。

(七)始终把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和作风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为民务实的政治新常态;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和聘用人员的培训教育,通过自学、培训、轮岗、跟班学习等形式以及建立学习制度、例会制度等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和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切实适应多岗位工作的需要,满足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勇于担当、团结协作、高效服务的干部职工队伍,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抄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

 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6年1月22印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