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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之事零懈怠 执法为民暖人心

2024/02/22 城事通编辑部 1.5w 阅读 335 点赞 查看原文
群众之事零懈怠 执法为民暖人心

近日,随着一笔16000多元的补缴资金汇入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账户,一起某单位聘用职工投诉所在单位未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2024年2月2日,该职工就为其追回单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一事致电我中心表示感谢。这也是我中心成功办理的第一起进入立案程序的行政执法案件。

2023年6月,我中心收到一封诉求书,诉求人称其单位自2018年7月签订劳动合同起从未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核查发现,投诉人何某所在单位没有按规定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及缴纳住房公积金。我中心及时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与该单位负责人的沟通工作,并送达了《缴存住房公积金建议书》,请该单位在收到建议书起30个工作日内到公积金中心自行纠正违法行为,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依法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但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纠正,我中心于2023年11月23日成立了调查组,将此事予以立案调查。

调查组查明该单位欠缴事实存在,核实了欠缴金额并形成调查报告,下达了《限期办理通知书》和《限期缴存通知书》,并再次宣传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在意识到事情严重性之后,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全部补缴到位,何某的诉求得到圆满解决。

何某诉求一案只是众多维权案件中的一个缩影,此案件的解决,显现了贺州市公积金中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效。2023年,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收到25份职工投诉材料,送达缴存住房公积金建议书25份,为职工成功追回欠缴公积金74.5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以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对群众急难愁盼的事做到事事回应零懈怠,科学开展住房公积金执法宣传,定期做好企事业单位排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将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到实处,为住房公积金事业有序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富川管理部 夏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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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公积金中心与用人单位做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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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