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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年底前将对公众开放

2017/06/01 城事通编辑部 9.3k 阅读 255 点赞 查看原文

    2017年年底前,省会城市的城市污水处理等设施将定期对公众开放。这是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公布的《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的。

    根据意见,各省区市将紧密围绕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等4类设施向公众开放。

    2017年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选择一座具备条件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定期向公众开放点。2020年年底前,鼓励各省份在有条件的地级市选择一座环境监测设施、一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开放点。各类开放点每两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公众开放活动。

    相关负责人表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实现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向公众开放的常态化,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措施,通过公众的亲身体验,让其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的参与者和贡献者。

摘自《中国建设报》 2017-06-01 记者:高 敬 王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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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