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贺州市城镇化、工业化建设步伐在不断地加快,发展和建设的外部区域环境和内部发展条件有了新的变化。为使总体规划更切合贺州市发展实际,更科学有序的引导城市发展,对《贺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进行局部调整。
该规划已于2012年12月12日通过贺州市城市规划专业审批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查,现将规划内容向社会公示如下:本次规划调整是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0年7月批复实施的《贺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进行局部调整:主要是在总规划建设用地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对各组团间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进行适当增减。本规划未涉及城市性质、城市规模、主要用地布局、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水源地和主要水系、基本农田和公共绿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规划内容,并不做重大调整(相关图纸附后)。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贺州总规-总平面

用地布局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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