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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高位增长

2016/11/08 城事通编辑部 6.6k 阅读 317 点赞 查看原文

2016年1-10月,市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去库存工作部署,放宽提取和贷款政策,切实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提取额和贷款额高位增长,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进一步提高,有力推进了全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

放宽使用条件,全面释放住房公积金政策作用。大力开展“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年”活动,继续执行租房提取、装修提取、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异地贷款政策,满足缴存职工的购建房需求,全面释放住房公积金政策作用。

压缩办理时限,提高住房公积金办事效率。把原来提取住房公积金5万元以上由中心领导审批的权限下放由窗口负责人审批,提取审批事项全部在窗口完成,提供窗口“一站式服务”。优化提取、贷款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取业务由法定7个工作日压缩为符合条件即可实现当天受理、当天办结,贷款审批办理时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完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扩大提取范围,提取额连续10个月同比增长超过36%。放宽住房消费提取条件,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简化提取要件,缴存职工购买、建造自有产权住房的,不论其房屋套数及贷款次数,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不再需要提供备案合同及租金发票,只需提供无房证明等材料即可办理。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业务不需要单位盖章;单身缴存职工的婚姻状况证明可采取本人声明的方式证明。1-10月,全市共办理提取业务20169笔,提取金额54030万元,同比增加5526笔、14355万元,增长36.18%,提取额连续10个月同比增长超过36%。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17396笔、44443万元,同比增加6270笔、14088万元,增长46.41%。

放宽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高位增长。放宽贷款申请条件,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由原来取得合同(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延长为两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全面推进异地贷款业务,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进城购房,积极为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做好服务工作。简化贷款业务审批要件,缴存职工办理贷款业务填写申请表可不需要单位盖章,征信报告可由借款人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1-10月,全市共为1824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4001万元,同比增加9913万元,增长29.08%。支持职工家庭购房面积24.94万平方米,拉动职工住房消费65713万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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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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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