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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开展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历年欠缴金额情况专项督查

2018/08/31 城事通编辑部 7.9k 阅读 504 点赞 查看原文

2018年8月29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牵头,以及市财政局、市公积金中心组成督查组,赴八步区、平桂区开展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历年欠缴金额情况的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主要是针对2014年以前我市三县二区普遍存在拖欠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开展,历年财政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累计达3.75亿元。在市、县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截止至2017年12月,全市已补缴2.98亿元,其中钟山、富川、昭平三县已经全部消化2014年度以前财政欠缴数;目前只有八步区、平桂区财政仍欠缴2013年度以前住房公积金7700万元,其中:八步区5400万元,平桂区2300万元。

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听取了八步区、平桂区政府的工作汇报,与两区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的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苏旭东指出,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住房储金。它具有普遍性、强制性、专用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八步区、平桂区长期欠缴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造成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只有个人缴交的金额,没有单位缴交的金额,严重地损害了干部职工的合法利益,也直接地影响到政府依法行政的形象,造成了潜在的社会稳定风险隐患。苏主任要求,八步区、平桂区政府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补缴历欠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从2019年起逐年安排财政资金解决,将历欠部分住房公积金列入年初财政预算,并足额补缴到位。

两区政府分别表示,将认真落实督查组意见,依法行政,从2019年起,将历欠部分住房公积金安排列入年初财政预算,用一至三年时间,逐步消化完毕。(归集科 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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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