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职位数
招聘人数共7名,具体职位是:
(一)办公室文秘人员2名;
(二)信息系统管理科技术员1名;
(三)会计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8月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六)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七)岗位专业要求:
1.办公室职位专业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中文、新闻、文秘专业;
2.信息系统管理科技术员职位专业要求: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有计算机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会计职位专业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会计与审计类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八)以上招聘人员在体育、文艺方面有特长的优先。
三、招聘方式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试题由市公积金中心命题,面试考官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员组成,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体检
1.考核: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
2.体检:组织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恕不受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两张。
(三)贺州市新风街50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楼三楼中心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774-5124809。联系人:朱科长,手机:13607848883;杨科长,手机:13347589688。
(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选、公示
(一)确定拟聘人员:面试、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二)公示:拟聘人选确定后,在贺州市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管理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予以聘用,试用期两个月,并按照本单位同类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试用期满,工作表现好、能胜任工作、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聘用人员待遇
(一)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1210元。
(二)正式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月工资2000元左右,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招聘简章由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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