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全力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稳增长、去库存工作部署,认真执行购建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贷款提取、租房提取和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等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力度,满足房地产市场刚性需求。截至2016年4月底止,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为22197万元(不含外转),同比增长59.03%。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额突破1.8亿元,达18855万元,占1-4月提取额的84.94%;同比增加8367万元,增长79.77%。住房消费类提取的情况为:购自住住房提取2097人,提取金额8195万元,同比增加2813万元,增长52.28%;自建房提取49人,提取金额276万元,同比增加152万元,增长122.59%;偿还房贷提取3157人,提取金额6848万元,同比增加1866万元,增长37.46%;租房提取2097人,提取金额1432万元;装修提取490人,提取金额2078万元。 (办公室、提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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