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正常的存贷秩序,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今年以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力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停缴人群的追缴工作,全市涉及住房公积金贷后停缴人员306人,截至目前,已有 75名贷后停缴人员重新办理建缴住房公积金手续。
一是组建工作专班。成立以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为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贷后停缴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全面排查摸底,梳理信息。全面梳理、汇总贷后停缴人员的身份信息,建立数据文档,按照不同类型,分门别类。
三是耐心解释,做好征缴服务。针对剩余231名贷后停缴人员,中心通过采取短信、电话、发放律师函、上门催缴等方式,向借款职工阐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和权利,督促职工及时办理续缴手续。
四是采取违约措施。期限内仍不缴存的贷后停缴违约行为,根据约定采取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或启动贷款回收程序等措施。
下一步,针对尚未复缴人员,将继续落实专人做好电话、短信后的督促联系和复缴服务工作。另外,为预防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中心也将在之后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重点抓好贷前调查,抓好防范措施,要求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贷款申请书、借款人承诺书、面谈笔录和签订借款合同时必须程序规范,切实做好“惠民公积金圆您住房梦”的服务。
(信贷科甘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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