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老龄委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市老龄工作聚焦机构运转、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四大体系建设,持续发力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01
建立机构运转体系
推进机构改革。系统衔接、协同完备的老龄工作体系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今年7月,市老龄工作职能随机构改革划转到市民政局。9月,完成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并顺利召开贺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市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老龄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

召开市老龄委全体(扩大)会议
完善工作机制。印发《贺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贺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对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机构性质、组织形式、主要职责和相关工作制度进行了明确,理顺不同部门、不同政策间的工作目标,实现政策协同、资源整合、功能互促,推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项职责职能规范化运行。
开展敬老活动。结合“敬老月”活动,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并推动市老龄委34个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到“孝老行善 共筑幸福”贺州市助力幸福院提升和特困人员关心关爱行动中来,与幸福院或散居特困人员进行结对帮扶,帮助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常态化开展送关爱送温暖活动,让老年人得到更多助教、助娱、助乐等触手可及的服务。据统计,“敬老月”以来,共有654名特困人员得到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的关心关爱。

举办重阳节敬老活动
02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43.29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79万人。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0.32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0.88万人。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2.67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0.66万人。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12.97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31.32万人。

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
医保制度运行总体平稳。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3.07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2.1万人。其中,退休职工6.6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9%。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91万人,大病保险享受待遇11.10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3.36%。全市大病保险享受待遇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2.25万人次,异地就医费用7426.62万元。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稳步推进。全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人数共22.1万人,享受待遇人数1.46万人。全市确定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9家,护理服务人员328人。
03
优化养老服务体系
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推动贺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等7个重点项目建设,投入资金超过1.45亿元。引入东莞鸿盛餐饮、浙江鸿城康养等企业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采购众康、优服等社会组织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点对点的个性化服务。推动养老机构备案制,完成法人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全市建成11家养老机构,4家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2家社区(小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4家乡镇敬老院,养老床位数2983张。

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
落实养老补贴制度。落实高龄补贴制度。全市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6.00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87%。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一次性生活补贴制度。对1.71万名70岁以上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87.56万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市共有1.28万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老年人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占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的69.30%。
强化老年人社会救助。落实救助城市60岁以上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414人,平均每人每月发放保障金411.33元。落实救助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9646人,平均每人每月发放保障金247.4元。落实救助城市60岁以上老年特困人员715人,农村60岁以上老年特困人员9845人。
04
完善健康支撑体系
扩大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康复、护理床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数4017张,开设康复床位数189张,护理床位数2853张,占比分别为4.71%和71.02%。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累计为超过450名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服务。
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全市10家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80%设立(或合并设立)老年医学科。58家医疗机构达到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标准,达标率达83%。18.22万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到免费体检服务,占比达68.28%。开展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为超过720名疑似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疾病的老年人进行重点健康指导。

召开老年人健康讲座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积极申报“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持续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成功改扩建了八步区新兴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八步区贺街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平桂区公会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钟山县钟山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进一步推动医疗、养老深度融合发展。
全市11个县(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全部与医疗机构通过建立“医养联合体”等方式开展合作,5家养老机构内设有医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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