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效。
2003年以来,我中心对办理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收取违约金,在借款合同中对提前还款条件作出明确约定,并按“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5‰”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政策执行过程中,有群众反映,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收取违约金,加重了职工还款负担,建议取消该政策。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地服务群众,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研究,及时调整政策,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于5月15日取消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违约金。
及时汇报,争取政策支持
中心主要领导及时向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汇报请示,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得到上级政策支持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取消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违约金政策调整前期工作。
多方调研,及时调整政策
及时向全区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各地收取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违约金情况,经调查了解,全区其他地市公积金中心已陆续取消提前还款违约金政策。结合上级政策支持情况和全区其他地市实施情况,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启动政策调整工作。
做好测算,提供决策依据
为了政策及时落地,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前做好取消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数据测算,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提供决策依据。2024年5月,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1次全体会议审议,同意取消收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违约金。
取消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违约金政策自实施以来,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为305位借款人成功办理公积金提前还款2982万元,节省违约金14.9万元,为借款人减轻经济负担。同时,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便于借款人办理提前还款业务,还拓宽业务服务渠道,借款人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办理,“零材料”“零审批”“全程网办”。
下一步,贺州市公积金中心将坚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坚持需求导向,不断深化为民服务宗旨,持续提高服务效能,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缴存职工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推动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骆智洪、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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