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部分资质办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房〔2021〕65号文件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对市本级审批权限涉及上述文件要求直接取消或审批层级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2021年 7月1日起不再受理,2021年 7月1日前已受理的,按原资质标准进行审批。
《通知》中涉及我市本级审批的业务有: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核定和暂定资质核准;
2、建筑施工企业资质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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