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缴存人对住房的实际需求,2021年,市公积金中心坚持“四个立足”,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助力职工圆梦安居。截至11月底,全市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86笔、金额达10.06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50.75亿元,贷款余额同比增加6.45亿元、增长15.31%。
一、立足“房住不炒”。紧扣“房住不炒”定位,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差别化政策,重点支持刚需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1年4月8日起,缴存人家庭购买第二套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目前,全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住房的缴存人占比达到72%。
二、立足公平共享。出台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让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退役军人、脱贫攻坚带头人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群体也能享受政策红利,实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与在职职工贷款条件一致,截至11月底,共向个人自愿缴存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60笔,金额2.01亿元,为缴存人节约利息约5400万元。
三、立足“应贷尽贷”。在个贷率超过105%仍持续攀升的情况下,每月研究分析贺州市房地产市场和贷款需求,准确合理制定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计划,有效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风险,确保缴存人“应贷尽贷”,保障贷款业务正常运转。落实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其中开发商承担阶段性担保代偿3笔,通过司法起诉回收逾期贷款5笔,共计金额80万元,全年贷款逾期风险可控。
四、立足群众急难愁盼。根据市委、市政府处置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部署,市公积金中心坚持党组织带动引领,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多方统筹,着力解决贺州市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共为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成功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776.1万元,积极、妥善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办公室 陈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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