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州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现将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内容及举报受理渠道予以公开。
1.指导绿色社区建设、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发展装配式建筑。
2.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增加清洁能源的使用。
3.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整治工作。
4.负责督促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建筑施工场所及时开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
5.在确定建设布局时,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对须办理环评审批的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未验收合格,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6.积极推广环保、节能建筑材料的使用。
举报受理渠道
(一)电话举报:贺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74-5137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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